輔導室
宜蘭縣碧候國民小學輔導室工作計畫
依據
ㄧ、教育部青少年輔導計畫
二、本校「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-教學、訓導、輔導三合一整合方案」特定主題實施計劃
三、本校行事曆
目標
一、協助兒童認識自己,解決問題,適應環境,充分發揮潛能。
二、協助教師了解兒童個別差異以因材施教,使其能作平衡的發展。
三、協助兒童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,以增進兒童身心健康。
四、協助兒童自動自發、樂觀進取,達到「教」、「訓」、「輔」三者合一的教學效果。
五、增進教師有關輔導活動的知識與技能,以加強教學與輔導的配合。
實施原則
ㄧ、以全體兒童為對象,如發現特殊個案;及進行個案研究給予輔導,必要時予以轉介。
二、全體教師共同參與,而以級任導師為推動輔導的核心。
三、以「了解」為基礎,建立學生基本資料,應力求客觀詳實與延續性。
四、以「協助」為出發點,尊重學生的個別差異,以民主方式提供即時與適當的輔導。
五、以「生活輔導」、「學習輔導」為主,同時兼顧生涯輔導,並與教導處、總務處,配合實施。
實施方式
一、以觀察、調查、測驗、諮商、診斷等方法,了解兒童,以為輔導與教學之參考。
二、以報告、說話、參觀、表演、繪圖、工作、唱遊、填表、作業、討論、辯論等方式,透過各科教學情境,達成輔導的目的。
三、充分利用諮商、扮演、角色、遊戲治療、心理測驗等技術來達成輔導的目標。
四、尊重兒童的不同需要,以民主的方式中,求其充分發展,並尊重兒童的個性發展,給予自由表達的機會。
組織與執掌
(一)組織系統表
(二)成立輔導活動推行委員會
主任委員:校長吳元和
委員:朱健國、楊偉琳、羅秋英、游兆安、曹光輝、陳政宏、邱靜梅
(三)設置輔導室
輔導老師:林螢柔
(四)工作分配:
1.輔導活動執行委員會:負責全校輔導活動之推展,每學期開始及結束召開會議各乙次。
2.輔導老師:a.負責全校輔導工作策劃及協助全體教師實施輔導工作。
b. 負責學生資料管理及輔導工作業務。
3.教導處:配合輔導室規劃學生輔導事宜。
4.級任老師及科任老師:為實施輔導的基本人員,負責學生初步輔導工作。
(五)工作項目:
1.建立輔導活動組織
2.擬定輔導工作計劃
3.充實輔導室設備
4.建立並運用學生基本資料
5.實施心理及教育測驗
6.實施兒童輔導
7.教師輔導知能進修
8.辦理親職教育
實施項目及進度
工作項目 | 實施要點 | 工作進度 | 執行單位 | 協辦單位 | 執行檢討 | |
完成 | 未完成 | |||||
建立輔導工作組織 | 1.成立輔導活動推行委員會 2.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| 上(二) 上(二) | 輔導室 | 教導處 | ||
擬定輔導工作計畫 | 1.擬定本學年度輔導計畫 2.召開輔導會議 3.選定輔導教師 | 上(一) 上(一) 上(二) | 輔導室 | 教導處 | ||
充實輔導室設備 | 1.添購輔導叢書及其他軟硬體設備 2.買學生輔導資料表件 3.購買測驗工具 | 經常 上(一) 下(二) | 輔導室 | 總務處 |
建立及運用學生資料 | 1. 一年級新生資料之建立 2.二至六年級資料補充 3..學生家長緊急聯絡資料 4.單失親學童資料建立 5.填寫重要輔導資料(家庭訪視、個別談話輔導) 6.個案輔導紀錄 7.特教班撰寫IEP 8.學生輔導資料紀錄表之保管、運用、移轉 | 上(三) 上(三) 上(三) 上(三) 經常 經常 經常 經常 | 級任 級任 級任 級任 級任 級任 巡迴教師 輔導室 |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輔導室 |
實施心理測驗 |
| 下(四) 下(五) 下(五) 視需要辦理 | 輔導室 輔導室 級任 輔導室 | 級任 級任 輔導室 級任 |
兒童輔導 | ㄧ、學習輔導 1. 新生始業輔導—相見歡 2.特教班個別化教學 3.融入各科教學輔導活動 4.兩性教育、生涯輔導、生命教育、情緒管理、安全教育等輔導 二、生活輔導 1. 加強班級團體輔導 2. 實施個別談話 3.實施個案輔導 4. 實施榮譽制度 5.畢業班生涯規劃輔導 | 上(二) 經常 經常 經常 經常 經常 經常 經常 下(十四) | 輔導室 輔導室 | 一年級導師 巡迴教師 訓導組 級任 |
教師輔導 知能進修 | 1.提供輔導專業新資訊 2.聘請專家學者蒞校演講 3.鼓勵教師參加校外各項有關輔導研習活動 4.學年教學研討會經驗分享 5.研習心得報告 | 經常 定期 經常 定期 定期 | 輔導室 | 教導處 | ||
親職教育 | 1.成立碧候國小愛心媽媽服務隊 2.舉辦家庭訪視 3.健全全校學生家長電話聯絡表加強電話聯繫 4.舉辦新生家長座談會及親職講座等活動,推展親職教育 5. 班級親師合作 | 上(二) 定期 上(四) 定期 定期 | 輔導室 | 教導處 級任 級任 訓導組 級任 |
經費:本計劃所需經費,除特殊經費外,其他支出在本校經常費項內支應。
本計劃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補充之。
本計劃經校務會議通過,簽請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。